王某一有四个兄弟,白事网4008341834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父亲王某多次因病住院抢救治疗。2023年5月12日,父亲王某因病去世。后阿荣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向王某账户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及补发的工资。
由于兄弟几人对上文中的几笔钱分配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王某一诉至阿荣旗法院,要求与其他四人平均分配王某去世后的遗属待遇费用。
在审理过程中,为依法保护原、被告的合法权益,阿荣旗法院判决如下:
一、原告王某一,被告王某二、王某四、王某五分别分得王某的抚恤金6000元、10000元、6000元、1000元;
二、被告王某三分得王某的抚恤金6000元、丧葬费5000元;
三、驳回原告王某一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为什么这么判决呢?听听法官释法吧!
一次性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用于照顾、优抚或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近亲属。
由于一次性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死者遗产,但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同时兼顾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所尽抚养照顾义务等因素予以合理分配。丧葬费是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方面的一种补贴,该费用属于负责处理丧葬事务的死者亲属所有。
本案中,王某去世后,原告及被告均有权分得王某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王某生前年迈多病,原告及被告均对其进行了照顾。依据对王某所尽抚养义务的多少,法官作出如上判决。王某去世后的丧葬费均由被告王某三支出,故丧葬费应由其分得。
现实中有不少人认为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属于遗产,应当根据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能够被列入遗产范围进行继承的财产,都应当是被继承人在生前便实际合法取得和拥有的财产,而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是职工死亡后才取得,故不属于遗产。其具体分割应当根据近亲属与职工生前共同生活和经济依赖关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调整幅度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财产权利的分配固然重要,但希望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之间的亲情不要因此割舍,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标题:《【以案释法】 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属于遗产吗?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