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张冬梅报道)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遗体运送、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必须与选择性服务分离,坚决制止“强制式”和“捆绑式”收费行为。
5月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自治区发改委、民政厅日前联合出台《自治区殡葬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新疆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公墓及相关服务收费等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办法》对大家比较关心的殡葬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与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两大类,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延伸(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殡仪馆销售的殡葬用品(如骨灰盒、寿衣、花圈等)要进行必要的指导规范,可根据本地情况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其它必要的价格管理方式。
据介绍,殡葬基本服务,是指经营者在办理丧事过程中为逝者亲属提供必需的常规(普通)服务,具体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车辆起步价和运费等)、存放(含冷藏)、火化(含骨灰包装)、骨灰寄存等。而除基本服务外,由逝者亲属自愿选择的遗体化妆整容、遗体防腐、吊唁厅(堂)设施及设备租用、录音录像、代写条幅、抬棺、迁坟、礼仪等服务项目属于延伸(选择性)服务。
对于骨灰盒、寿衣、花圈等丧葬用品的销售价格,实行差率控制,经营者按进价最高不超过50%的进销差率自行确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价格、民政、工商、质监等管理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 (编校/艾吉尔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