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毛孩子”任性咬人,“铲屎官”难逃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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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6 09:15

只见快递员李小哥脸色煞白

痛苦地皱着眉头

其小腿隐隐有鲜血渗出

不远处

一只黑黄色的宠物狗弓着腰

呲牙咧嘴地发出嘶嘶声

原来,正在陈大叔家派送快递的李小哥突然被陈大叔家窜出的“毛孩子”咬伤腿部。

李小哥怒目圆睁地

对陈大叔喊道

你家的狗咬人了,怎么不系狗绳呢!

我家狗从不咬人的,你是不是逗弄它了?

陈大叔满腹狐疑地

缓缓走近

李小哥

我送个快递的功夫,就被你家狗给咬了,你看看!我的腿都出血了,你要赔偿我的医药费。

去医院打个疫苗花不了多少钱,谈不上什么赔偿吧?

陈大叔

李小哥、陈大叔二人唇枪舌剑,互不相让,眼看着局势愈发无法控制,李小哥当即报警。经过警方调解,陈大叔承诺带李小哥去疾控部门注射狂犬疫苗并承担相关费用。

警察离开后,陈大叔与李小哥又产生争执,二人不欢而散。之后,李小哥自行前往疾控部门花费2000余元注射了狂犬疫苗。

当李小哥找陈大叔索赔时,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李小哥一怒之下便将陈大叔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1万余元。

承办法官张卫疆知悉纠纷后,立即调阅警方卷宗材料,并到案发现场实地察看,详细了解宠物饲养及纠纷现场具体情况。

摸清全部案情后,张法官认为该案标的额较小,案情简单清晰,可以组织双方先行调解。

调解时

李小哥忿忿不平地说道

我正常派送快递时,陈大叔家中未系绳的宠物狗将我咬伤,我是无辜受害者,陈大叔作为狗主人至今没有赔偿我的损失,我要陈大叔当面给我道歉!

我家小狗不会无故伤人,李小哥贸然进入我家被咬,他自己也有责任,而且李小哥提出的费用也太高了吧,小狗咬一口,就要一万多?

陈大叔则满腹委屈地讲道

张法官一边详细核实李小哥的证据,并向李小哥释法说理,最终李小哥对其诉求进行了合理调整。

另一边,耐心地向陈大叔就一般性饲养宠物的侵权责任进行释法,陈大叔也逐渐认识到自己作为饲养者的看护责任,同意支付疫苗费等部分损失。

陈大叔不好意思地说道

我们这一片的快递一直都是你送,都是熟人。小狗咬伤了你,真是对不起,我现在已经对它进行了管束。

算了,本来是个小事,您也当面道了歉,这次来法庭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以后我继续送好快递,为大家服务。

李小哥见状也爽快回应

二人在你一言我一语的友好氛围中如期达成调解协议,陈大叔当庭向李小哥表示歉意,并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项3000元,二人在张法官的见证下当场握手破冰。至此,该起剑拔弩张的侵权案件圆满落幕。

当今,饲养宠物已经成为丰富群众精神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饲养人选择饲养“毛孩子”就是选择了承担看护责任,其在饲养期间负有安全管理义务,在公共场所有必要采取栓狗绳、戴防咬口罩等安全预防措施,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更不可对他人人身造成伤害。万一饲养的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也应第一时间陪同就医,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路人也应谨慎接触不熟悉的“毛孩子”,更不可故意激惹它们,做到双向尊重和彼此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原标题:《【以案说法】“毛孩子”任性咬人,“铲屎官”难逃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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