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关注]没有骨灰的骨灰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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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儿子
悲痛欲绝的家人
对于李良贵的家人来说,他的死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不到24小时之内,他就由一个活生生的健康人变成了一堆骨灰。家人说什么都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事实,开始奔走于医院、殡仪馆之间。
法医说因为李良贵的体表有缺氧的现象,身上又没有伤痕,他们当时认为应该是心脏病猝死。可是李良贵的家人对法医的这一解释却十分疑惑,他们说李良贵是一个退伍军人,身体一向非常健康,从没有得过什么病。
李良贵的家人觉得就算他是心脏病猝死,事情还是很蹊跷,这个地方并不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就算要买东西,也不会进到这么深的巷子里,他为什么会来这里,他死时电动车也应该在身边,如今电动车不见了,李良贵还死在一个他从未去过的地方,在他死之前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殡仪馆张主任告诉记者李良贵是怎么死的他们并不知道,那天李良贵是被作为无名尸送来的,要求立即火化,而且只交了火化的费用。
这一系列难以让人相信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而且前后不到24个小时,如今李良贵的家人还在为拿回李良贵的骨灰四处奔走着,不知何时才能让死去的李良贵得到真正的安宁!
详细内容
我国民间有这么一种说法叫“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在山西省太原市这样的事却发生了。我们先来看一段录象。
这是一场祭奠死者的葬礼。这些人披麻戴孝,痛哭失声,可奇怪的是他们用来祭奠的却是一个空骨灰盒,而被祭奠的这个人的骨灰就安放在这个殡仪馆里。他们祭奠的是谁,为什么要用空骨灰盒来举行祭奠仪式呢?
这是在祭奠一个58岁的老人,死者叫李良贵,半年以前在他的身上发生了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变故,在不到24小时之内他就由一个活生生的健康人变成了一堆骨灰。
而如今家人不但没有见到尸首,连骨灰也无法认领。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李良贵在一天之内,就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堆骨灰呢?
李良贵家住太原市胜利西街,每个周末,李良贵都会去小南关的岳父母家送些物品孝敬老人。2006年7月22日,又逢周6,一大早李良贵从自家楼后的园子里摘下头茬的西红柿,骑着儿子给自己新买的电动车,像往常一样赶到距自己家3公里的岳父母家。
一切看上去和往常一样平静,可是到了下午4点钟却还不见回来。李良贵的妻子心里纳闷,便给母亲打电话询问,没想到母亲却给了她一个意外的回答。
岳母:他早就走了,9点多到这儿是9点,走的时候是9点半,就呆那一会儿。
孟凤珍突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丈夫一向都是尽早回家,今天为什么这么异常,已经离家8个多小时了,却连个电话也没有给家里打,一定是出了什么意外。
下午5点多全家人开始四处寻找,可是一直到晚上2点多还是没有一点李良贵的消息,一家人忐忑不安地过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李良贵的家人和亲戚经过分析觉得最大的可能是出了车祸。于是决定到医院一家一家地找。在120的记录上一个没有登记名字的人引起了李良贵家人的注意。
120的记录上这个姓名不详的人,正是7月22号,也就是李良贵失踪的那天,120出的车,有没有可能这次出车抢救的就是李良贵呢?根据120上的记录,李良贵的家人立即给这个报案人打了电话。
三舅:联系以后就问这个特征,就是长相,还是个头,穿的衣服什么,越问越听着有点像。
如果这个人真的是李良贵为什么会突然死了呢?李良贵的家人来到太原市红沟路小沟街,邓培玉老人向他们讲述了当天12点钟他目睹的整个过程。
邓培玉:他说话说不清,好像带个房字,我以为他…尽找房子的我们这儿,后来看他说是头晕的不行,在这儿蹲一蹲,后来蹲着想喝水,我给他倒。
邓培玉老人说他倒水出来不过的2、3分钟的时间,就看到那个人满头大汗,面色苍白,一条腿已经伸直了。看着情形不对,邓培玉就赶紧拨打了110和120.
邓培玉:来了以后把他就放倒在这儿,放倒了检查,已经死了。
从邓培玉的描述中,李良贵的家人觉得特征确实像李良贵,可是这里并不是回家的必经之路,他为什么会到这儿来呢?而且李良贵是骑着电动车出门的,电动车去哪儿了呢?
邓培玉:那就不知道了,因为我去外边了。
听说那天是大东关派出所着手处理的这事,一家人火速赶到了大东关派出所。
三舅:大东关派出所回答我们的就是说,你赶快到分局,因为分局有法医,有法医鉴定,法医一个是鉴定,一个是法医在那儿照了相,拍了片了。
李良贵的家人来到杏花岭公安分局,看到法医拍的照片,他们不愿意接受的现实摆在了面前。
照片上的人,正是他们寻找了一天一夜的李良贵。照片上,李良贵已经被平放在地上,浑身只能看到青紫的尸斑,没有什么明显的伤痕。那么早晨还健健康康的大活人,怎么就突然死了呢?
法医说因为李良贵的体表有缺氧的现象,身上又没有伤痕,他们当时认为应该是心脏病猝死。可是李良贵的家人对法医的这一解释却十分疑惑,他们说李良贵是一个退伍军人,身体一向非常健康,从没有得过什么病。
李良贵的家人觉得就算他是心脏病猝死,事情还是很蹊跷,这个地方并不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就算要买东西,也不会进到这么深的巷子里,他为什么会来这里,他死时电动车也应该在身边,如今电动车不见了,李良贵还死在一个他从未去过的地方,在他死之前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法医说如果想知道真正的死因,家属可以进一步做尸体解剖进行检验。家人也想尽快看到李良贵的尸体,弄个明白。杏花岭公安分局的警察告诉他们,李良贵的尸体当天就被拉到了永安殡仪馆。可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在永安殡仪馆里一个让他们更加无法接受的结果在等待着他们。
张主任说,7月22号殡仪馆确实在晚上10点多钟从小沟街拉回了一具尸体,因为是无名尸,第二天早晨就火化了。听到这个消息,李良贵的家人呆立在当场,简直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
看着眼前的骨灰,李良贵的家人不禁产生了很多疑问,健健康康的李良贵为什么突然死了,为什么这么快就被火化?事情发生的太蹊跷了,他们觉得是不是有什么他们无法知道的真相呢?
李良贵究竟是怎么死的?为什么这么快就被火化了?李良贵的遗体没有了,只剩下骨灰,遗体能告诉我们的真相也永远无法获知了,可是当天120急救、派出所、公安分局、民政办事员和殡仪馆都参与了此事的处理,这么多部门的参与都经过了怎样的程序,李良贵的遗体这么快被火化他们是不是知道他真正的死因呢?记者来到了永安殡仪馆,永安殡仪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当天的情况。
殡仪馆张主任告诉记者李良贵是怎么死的他们并不知道,那天李良贵是被作为无名尸送来的,要求立即火化,而且只交了火化的费用。
三舅:全家人30多口子人,怎么能是无名尸体,你根据什么说他是无名尸体?
无名尸一般是指死亡后没有家属或无从查找家属的尸体。既然李良贵不是无名尸体,为什么会被作为无名尸体火化呢,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了呢?殡仪馆说他们完全是按照程序办事,没有任何的问题。
张主任说他们火化李良贵只是依据程序执行。还出示了大东关派出所有关无名尸的死亡证明和一份民政办事员交付火化费用670元的收据。可是李良贵并不是无名尸,派出所为什么会出具无名尸体的死亡证明呢?
派出所李副队长告诉我们当天现场是他处理的,他们也是依照程序根据兴花岭公安分局法医的签定,排除刑事案件的。他还说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就应该移交民政部门处理。那么法医又是如何排除刑事案件的呢?
法医:我们去现场只是定性,但是不能确定他究竟因为什么病死亡的,究竟是什么原因死亡,因为什么病死亡的,这个我们不能定,因为做一下尸表我们没有办法做这种结论。
法医说他们只凭体表检验是无法确定李良贵究竟是怎么死亡的,死亡的真正原因还得派出所进一步的调查。
李良贵为什么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作为无名尸体火化了呢?这个无名尸体派出所是如何得出的结论呢?
李副队长:这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调查了,连小沟街50号院我们走访遍了,从红沟路,还有小沟街,两条街上顺着我们都找遍了,没有任何人认识他。
记者了解到当天李良贵被120确定死亡时是12:50分。之后大东关派出所通知了法医,进行走访、调查,李副队长告诉记者他们离开时是14:30,也就是说,法医签定和走访调查的时间是1个多小时。李良贵的家人说,如果公安机关确实认真地查找了,一定不可能找不到家属。就算没有线索寻找,也应该登报公示几天,给家人点消息,也给他们点时间。派出所说他们也登过报,记者看到报纸上的确有一个关于李良贵的寻尸启示,只是开始日期却是在7月24日,这时已经是李良贵死亡后的第3天。
李副队长:因为那天发生的时候就是礼拜6,人家说礼拜6、礼拜天不办理业务,只能到礼拜1了。
派出所的寻尸启示登出来时,李良贵已经被火化了。既然派出所明知应该履行继续查找的义务,当天为什么会开出无名尸的证明呢?李队长说他们并不知道,尸体已经火化了,而且李队长还说当时派出所开出的并不是无名尸体的死亡证明,只是一个工作情况的说明。
可是殡仪馆却说这份证明,就是殡仪馆、民政部门和派出所这么多年来共同认可的死亡证明书,也正是他们一直使用的火化尸体的有效凭证。
张主任给记者出示了永安殡仪馆往日的无名尸的死亡证明书,而其中包括一份大东关派出所在2005年处理的一份无名尸的死亡证明,格式与内容与李良贵的这份证明几乎完全相同。这种不规范的死亡证明书看来也一直被大东关派出所通用。
那么既然李良贵还未被认定为无名尸体,民政部门为什么会接收李良贵的尸体呢?
刘爱梅说民政部门只按照程序对尸体进行处理,并没有调查是不是无名尸的义务。派出所当时说是无名尸,她才接收的。按照规定,她还特意向派出所索要了无名尸体的死亡证明。
李良贵的家人认为,既然李良贵的死因根本就没有调查清楚,大东关派出所就不应该轻易下结论。哪怕是留着尸体,也许还能找出李良贵死亡原因的蛛丝马迹。如今他们连尸体也见不到了,李良贵的死因成了一个永远的迷。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无名尸才属民政部门管理,如果当天大东关派出所没有认定李良贵是无名尸就不能移交民政部门。李良贵也许就不会这么快就被火化。我们还注意到,李良贵之所以这么快被火化,除了这份证明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大东关办事处的民政员刘爱梅交的这个费用,因为刘爱梅没交存放费,只交了火化费,才让李良贵这么快就变成了骨灰。如果说这份死亡证明是把李良贵送进了永安殡仪馆的话,那正是这个费用问题把李良贵迅速变成了骨灰。当初派出所、民政部门和殡仪馆这三家是怎么商定的呢?
就是这份大东关派出所开出的证明,民政部门把李良贵的尸体一路畅通地直接拉到了永安殡仪馆。可是李良贵的家人在永安殡仪馆也看到了,就有一名放了好几个月的无名尸还存放在冰柜里,为什么李良贵被送往殡仪馆的第二天早晨就被火化了呢?
殡仪馆的张主任说,李良贵第二天就被火化,是因为民政员刘爱梅交给他们的就只有火化费,没有存放费。记者看到了张主任出示的当天刘爱梅交付费用的收据,上面明确列出费用的项目,火化费、汽车费、抬尸费,共计670元。
张主任:因为她当时,她告诉我们说你拉过去火化就可以了,按无名尸处理了,火化掉,骨灰她当时告诉我们不要,没有人要,他们也不交这个存骨灰的费用。
记者在看殡仪馆以往的无名尸死亡证明时,注意到一个重要的细节,以往无名尸的死亡证明比李良贵的这份证明多了一条,尸体存放若干日,等待家属寻找。
那么这个钱当时是怎么商定的呢?
李副队长:当时在所长办公室的时候说起来的这件事了,然后就是说因为当时是我处理这个事,我要移交这个事。
刘爱梅:交钱就是,当时是礼拜天我家里有点事,所以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一般是咱们这儿垫支然后回民政局报销。
李副队长:老百姓一直打电话,说这个尸体特别可怕,苍蝇乱飞,所以我给人家垫了600块钱。
按他们后面说储藏这个尸体要有储藏的费用,谁都不想担这个费用。
李良贵的家人知道事情的整个经过后,十分气愤。他们认为,这种闻所未闻的事之所以会发生,完全是因为经手的这三家部门的不负责任造成的。
李良贵的家人没想到追根究底,李良贵的尸体被草草火化,竟然是只不过是因为几百块钱的尸体存放费,这种荒唐的事情让他们感到寒心和绝望。如今事已至此,他们只想先让故去老人的灵魂得到安息。他们现在唯一愿望就是先把李良贵的骨灰好好安置,可就是这一点点要求竟然会遭遇了重重阻碍。殡仪馆说他们不能将骨灰交给家人。
殡仪馆说按照程序,李良贵的尸体是大东关办事处办理的手续,骨灰也归大东关办事处所有,李良贵的家人想要认领骨灰必须有大东关办事处和派出所的相关证明,确认李良贵的尸体就是他们家的才行。可是李良贵的家人多次和民政部门和派出所交涉,却始终没有拿到这样的相关证明。
李辉平:民政部门说是我们没有资格认定你们是父子关系,你去派出所开去吧,来回推了。
无奈之下,在李良贵死亡之后的第七天,李良贵的家人、亲戚和邻居只能捧着一个空骨灰盒寄托自己的哀思,上演了节目一开始那悲哀的一幕。一纸证明让李良贵的尸体成了无名尸,并迅速被火化了,而今又因为一纸证明,却让李良贵至今无法安息。2006年8月10日,李良贵的家人将杏花岭公安分局和大东关办事处告上了法庭。
2006年10月17号,杏花岭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公安分局下属大东关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并不是无名尸的证明,只是一个情况说明,其行为显属不当,但该行为并不违法。大东关办事处将尸体送交殡仪馆火化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李良贵的家人和大东关街道办事处都向太原市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2006年12月22号太原市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面对判决,李良贵的家人只希望能尽快拿回骨灰。
家人:作为殡仪馆来讲他要求公安局也好或者是办事处出证明,但是从确认身份这个角度来讲,只有公安局才能有权利确认这种身份。
如今李良贵的家人还在为拿回李良贵的骨灰四处奔走着,不知何时才能让死去的李良贵得到真正的安宁!
责编:张璇